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的第三章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管理
第三十七条经营可能产生油烟、噪声污染的餐饮业和单位食堂应当遵守下列规定:一设置油烟净化装置,油烟不得排入下水管道;二设置餐饮业专用烟道,专用烟道的排放口高度和位置不得影响周围居民生活、工作环境;三噪声、振动排放符合规定标准;四设置油水分离设施,污水经隔。
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中有对可溶性固体总量有要求吗是多少
本项目教工食堂设置3个灶头,按照国家《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》试行GB184832001属于中型餐饮业,根据要求:“中型饮食业单位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为2.0mg/m3,且净化设施最低去除效率为75%”。本项目所排放的食堂油烟浓度为4.23mg/m3,须设置油烟处理系统,装置的油烟处理。